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宁波海事法院颁发奖牌,向该院李书芹同志授予指导案例入选证书,对宁波海事法院及李书芹同志对案例指导工作所做贡献予以嘉奖。
2019年2月25日,最高法院召开关于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了6件涉“一带一路”建设指导性案例。宁波海事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诉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入选为最高法院第108号指导案例。这是宁波海事法院审判案例首次入选,实现了宁波海事法院在指导性案例入选上零的突破。该案从海上货物运输实践出发,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平衡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维护良好的航运贸易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