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0日上午,我院举行了今年度第二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公安海警学院四十余名大四学生在该学院两位老师的带领下,赴我院旁听了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庭审活动。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与师生们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探讨。
此次公众开放日,海商庭安排的是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原告香港永盛船务有限公司主张,其光租的伯利兹籍“宗谷丸”轮承运被告坂本株式会社托运的近千吨金属废料,起运不久尚在日本海域时,因货物掺杂可燃性废料自燃导致船舶一号舱起火,导致救助费、修理费、船期损失、滞期费、港口规使费、检验费等损失154万余元,诉请判令托运人坂本公司、收货人台州中禾公司承担上述损失。该案证据较多,专业性较强,案情较为复杂。合议庭将案件的诉辩事实、争议焦点及相关证据等制成书面材料后提前发放给学生,以便学生在旁听时能够更好地熟悉庭审活动、理解案情。法庭审理以涉案火灾事故为轴线,围绕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涉案事故原因与经过、原告损失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三个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层次分明地进行举证,同时展开紧张有序的法庭辩论,整个庭审活动节奏明确,内容充实流畅。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与同学们展开交流,向学生简要介绍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特点、托运人与承运人的义务及相关海商法律制度,以期为学生们将开始的法律职业生涯打开新的视角。
公众开放日活动是省高院宣传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也是我院对外展现海事法官良好形象的很好契机,从而使大众群体走进我院,了解并理解我院所从事的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司法审判工作。同时,公众开放日活动能倒逼我们提升审判业务水平,规范日常庭审活动,是海事审判一支强有力的“助推器”。


